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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指南(2023年) | ||||||||||||||||||||||||||||||||||||||||||||||||||||||||||||||||||||||||||||||||||||||||||||||||||||||||||||||
2023年06月14日 | ||||||||||||||||||||||||||||||||||||||||||||||||||||||||||||||||||||||||||||||||||||||||||||||||||||||||||||||
根据学机构调整,由校医院公共卫生中心负责原计生相关业务。 办理咨询联系人:翁老师36207133 办理地址:校医院405室,咨询电话:36207133。 计生业务可以通过智慧广外在线办理【“智慧广外”—— 进入“线上办事大厅”,登陆“后勤系统”——“进入服务”——选择具体业务(计生办请假业务、计生信息采集-未婚、计生信息采集-已婚、计生信息采集-怀孕生育及子女信息)】。 一、计生办请假业务:(产假、陪产假、哺乳假、节育假、流产假、看护假、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智慧广外”——进入“线上办事大厅”,登陆“后勤系统”——“进入服务”——填写“计生办请假业务”。个人填写相关资料内容(上传相关证明)——选择部门领导审核(部门领导在“个人事务”“任务中心”进行审核)——计生办在线审核——人事处在线审核——申请人在“我提交的业务”中点击“打印工单”,将打印好的请假单提交部门考勤员。 二、女教工怀孕、男教工配偶怀孕办理指南 1、怀孕前三个月:女方户籍地街道居委申请叶酸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校计生办领取排卵及怀孕监测的“优孕套餐”。 2、怀孕后(建议三个月内):前往户籍地街道居委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广东省生育登记,申请免费重点病种出生缺陷筛查。 (所需资料:结婚证、户口薄、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女方照片2张)。 也可以在微信关注公众号:“粤省事——生育—生育登记”在线办理广东省生育登记。 3、怀孕、生育报备 “智慧广外”——进入“线上办事大厅”,登陆“后勤系统”——“进入服务”——填写“计生信息采集-怀孕生育及子女信息”。 三、新入职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校期间婚育变动办理指南: 1、未婚教职工 “智慧广外”—— 进入“线上办事大厅”,登陆“后勤系统”——“进入服务”——填写“计生信息采集-未婚”。 2、已婚教职工 “智慧广外”——进入“线上办事大厅”,登陆“后勤系统”——“进入服务”——填写“计生信息采集-已婚”【上传:结婚证】。 3、 已婚已育 “智慧广外”——进入“线上办事大厅”,,登陆“后勤系统”——“进入服务”——填写“计生信息采集-已婚和计生信息采集-怀孕生育及子女信息”【上传: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办理者需提交)】。 4、 离婚 “智慧广外”——进入“线上办事大厅”,登陆“后勤系统”——“进入服务”——填写“计生信息采集-已婚”【上传: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
四、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办理指南 1、享受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对象 具有广州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从达到规定年龄的次月起(目前奖励金额150元/月)。 2、所需资料:小一寸近照1张、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优待证》、离退休证(或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存折(以户籍地居委要求为准)。 3、办理地点: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居委会)。 五、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办理指南 (一)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对象: 1、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口。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口。 (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需年满49周岁) (二)所需资料(具体以户籍地居委街道为准):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优待证》及子女死亡或伤残的相关证明。 (三)办理地点: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居委会)。 (四)扶助标准。 1、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在其达到扶助年龄时,每人每月发放150元扶助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扶助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 2、独生子女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在其达到扶助年龄时,每人每月发放120元扶助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扶助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70元。 六、教职工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指南: 1、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子女医学出生证(已育)) 2、办理地点: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或校计生办。 七、广州市各类免费计生服务办理指南 (一)服务的对象为:符合政策生育的户籍及流动人口(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已纳入各户籍街道计划生育管理的人)。 (二)免费计生服务的内容 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免费领取6个月叶酸 3、出生缺陷干预免费筛查 4、免费领取避孕药具 5、免费计划生育手术 6、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 (三)所需资料(具体以户籍地居委街道为准):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片、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计生证)。 (四)办理咨询:本人户籍或居住所在地街道(居委会)。 八、计生工作的相关法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2月修正)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6号 《广东省实施< 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 《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穗府办【2016】13号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粤卫〔2016〕104 号 《关于转发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 备注: 以上指引,仅供参考,最终以办事机构的为准。
温馨提示: 毕业生办理婚育(计生)证明提示 根据2021年6月26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部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明确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的要求,大学生毕业入学、入职不再提供相关婚育证明。 如用人单位仍要学生开具相关婚育(计生)证明,请前往户籍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或填写个人承诺书,具体办理指引如下: 方法一(建议优先使用此方法):直接前往户籍地居委街道办理。 1.户籍在白云山校区集体户:到广外大居委会办理。 地址:白云山校区后勤综合楼101室 (靠近附小操场侧) 办公电话:020-3620651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8:30——11:30,14:00——17:00 2.户籍在大学城校区集体户:直接到小谷围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地址:大学城中心大街南28号小谷围街政务服务中心首层 (地铁大学城南站 A出口前行100米中国电信大楼旁) 办公电话:020-3933905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00 3.户口未迁入学校:请与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街道计生办联系。建议户籍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在寒假期间提前办好相关证明。 方法二:填写个人承诺书(附件)。(该承诺书需用人单位认可,方有效。) 校医院 2023年5月26日 附件 个人承诺书(模板) 部门(学院): 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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