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外大后勤【2005】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设备采购计划管理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设备采购程序,加强采购计划管理,增强采购计划性,降低采购成本,按照《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采购[2004]32号,全文见“后勤处网页à设备科à规章制度à上级文件栏”)。现将设备采购计划申报及采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即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5号前,分别填写下一季度设备采购计划表(见附表),由各经费项目“一支笔”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后勤处设备管理科。
二、由后勤处汇总审核并经校相关部门同意后,分类编制政府集中采购计划表、部门集中采购计划表及分散采购计划表报省教育装备中心。
三、后勤处设备管理科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结果组织设备采购。
请各单位认真、及时做好设备采购计划,以免影响设备到货时间。设备采购计划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本办法自2005年第2季度开始施行,学校其他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不按本通知要求报送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附件:设备采购计划表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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