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饮食中心
北校区学生饭堂特色档口招合作商
(学三饭堂糖水档)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后勤处
2019年7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 标 公 告
第二部分 投 标 须 知
第三部分 评 标 办 法 与 细 则
第四部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第五部分 合 同 格 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后勤处现对学生饭堂特色档口合作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饭堂特色档口合作商招标。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内容:
档 口 |
项目 |
学生饭堂综合发展金提取比例(%) |
最低营业额 |
合同年限 |
履约保证金 |
北校三饭一楼糖水档 |
甜品、糖水 |
15 |
2万 |
两年 |
2万 |
四、档口经营项目的总体要求
1、所有餐饮档口必须经营特色风味,必须根据规定申报项目。
2、所有餐饮档口不得经营凉菜、西式汉堡包、有烟烧烤、酒吧、有毒有害食品、未经招标人批准的外购食品,不得经营超过现有的水电燃气等供应条件、经营条件和不符合食药监局要求的项目。
3、基于伙食层次多元化以及保持适度竞争和共生共赢的需要,合作商在中标后,必须接受招标人对经营档口、申报项目和品类的调整,否则投标人为无效中标人。未经招标人批准确认的项目和品种,均不得经营。
4、合作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上半年学期结束(一般为7月中旬),如果合作期内学校对该场地另有整体规划,则中标方需无条件退场。
5、考虑到暑假原因,中标人可以选择晚于2019年8月1日营业,但最迟需于2019年8月25日正常开业。
五、经营管理模式
1、采取合作模式,由招标人监管,监管内容包括:服务标准、原材料(含易耗品等)索证索票、卫生操作规范、审定菜品价格等。原材料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必须票证齐全,保障食品安全。
2、招标人提供基本的水、电(用电量不得超负荷)、燃气,水电燃气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每月从中标人营业额中扣减。
3、招标人提供的场地,由中标人根据自身项目特色带资装修改造,且需符合食药监部门对于食品生产的操作规范要求。合同期满或者终止合作的,中标人投入的装修改造不得拆卸,无偿归学校所有,学校不做补偿。
4、最低营业额是指每年正常营业的3、4、5、6、9、10、11、12月应该达到的最低营业额,如果没有达到,也以最低营业额要求的数据为基数收取综合发展金。寒暑假经营不足月的,不受最低营业额要求限制,按照实际营业额乘以相应比例收取综合发展金。
5、该档口所在饭堂的大厅卫生清洁由饮食中心统一安排人员负责,中标人正常营业月份每月承担300元费用。(正常营业月份指3、4、5、6、9、10、11、12月)
6、公共区域的水电根据营业时间和营业额由中标人进行分担。
7、校园卡刷卡手续费按校园卡办公室规定收取(目前为营业额的0.4%),由中标人承担。
六、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报名须提交相关的资料)
1、投标人应是注册的饮食行业的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管理或食品经营管理,报名时请携带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要求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则必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上包含网站抬头到经营范围的截图打印件证明,并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除自己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及盖公司公章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参加投标。(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了解高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的规律和要求,要有立足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充分认识学校饭堂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的特点。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没有违法行为和食物中毒事故。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为保证饭堂供餐安全,本招标合同期限内已经在招标人校园范围内经营整层或整栋饭堂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经营项目提供的条件:
1、所有报名的投标人,必须现场考察所报档口情况,熟悉档口的基础设施情况,并根据基础设施进行项目申报,有必要的应该咨询饮食中心人员,以便准确申报。
2、招标人原则上只提供现有档口的属于招标人的基本设施设备。
3、招标人认为有需要可提供的其他设备设施和其他条件。
八、现场考察及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北校区:李老师15013382118 宋老师13802544194
九、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后勤综合楼407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36206986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学生第一饭堂4楼会议室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后勤处 2019年7月8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须A4纸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二)投标文件凡修改处必须加盖公章。
(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定为废标。
(四)投标文件参照第四部分,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 叁份。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一)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
(二)投标文件外包封上应写明:
(1)招标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投标公司名称。
(3)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三、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再接收。
四、信用要求:
实行信用一票否决制。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立即取消投标人的资格,并三年之内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
(一)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骗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
(三)与其他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的;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
(五)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人带来损害的;
(六)投标人不服从招标人管理,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一学期收到两次书面警告或合作期内累计收到五次书面警告后仍拒不整改。
(七)合同协议期内其它不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
(八)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的,或借用其他公司资质,实际上非投标公司经营的。
五、开标
(一)开标时间:2019年7月12日上午9:30
(二)开标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学生第一饭堂4楼会议室
六、签订合作合同
中标人中标后,饮食中心有权到投标人经营的档口和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或部分进行现场核查,经过现场核查后,或不进行现场核查后,要求投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拖延超过2个工作日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如果现场核查,与招投标文件不相符的,违反了“信用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依次替补或启动重新招标。
七、付款方式
中标人的结算,采取月结的方式,根据合同规定扣除对应的水、电、燃气和洗碗清洁费以及校园卡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由饮食中心提取学生饭堂综合发展金后,将营业款项支付给合作商。
八、经营要求
(一)中标人必须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不得在合作场所从事宗教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行非法集会等活动。
(二)中标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执行招标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禁出现任何破坏校园秩序的行为。
(三)中标人负责饮食卫生安全。招标人将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合作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中标人不得在中标后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他人经营。
(五)中标人必须使用校内刷卡系统收款。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发放各种形式的就餐券,不得采用现金和非校方认可的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其他支付手段进行交易。
(六)中标人不得拖欠供应商货款,如供应商投诉拖欠货款的,招标人有权从每月的结算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减。
(七)中标人需要与雇佣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必须给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所招聘的员工必须无犯罪记录的行为能力人,负责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和管理责任,上岗前必须将员工健康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提交招标人,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补偿。
(八)中标人需亲自或指定负责人全天在岗对所合作的档口进行管理,并负责从业人员的生产安全、卫生安全、服务等的教育培训,并接受招标人的指导和培训。
(九)未经招标人批准,在合作期内中标人不得更改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添加设备,须书面报告征得招标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费用。在合作结束或终止合同后必须保持装修原貌,不得进行破坏,凡是镶嵌在墙上和地板上的设施设备(包括炉具)不得搬离,归学校所有,学校不负责任何补偿。自行出资购置的可移动的设备及剩余物品等,在合作结束或终止合同后7天内搬离经营场所。
(十)中标人按照学校要求严格执行招标人制定的营业时间,并遵守节假日、学校大型活动等招标人做出的临时性安排。
(十一)员工须统一穿戴招标人配发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围裙、工作牌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十二)中标人自行购买的厨具、炊具、餐具须经过招标人审核后自行购买。招标人提供档口的公用的勺子和筷子;特色风味如需特殊餐具应由招标人批准后由中标人自行购买。
(十三)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提供的加工、经营区域内操作经营,对挤占公共区域、侵占其他中标人权益,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并要求予以纠正。
(十四)中标人要爱护房产和设备、桌椅等财产,全权负责经营范围内的设备的保管,若丢失或损坏,需按价赔偿,否则将在营业额中扣减,并作出处罚;设备维护维修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可提供水电工作为技术支持。
(十五)中标人所经营的项目、品种及定价必须经过招标人的审批。
(十六)合同到期或因中标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中标人聘请的员工,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任何劳资纠纷,均与招标人无关。
(十七)凡是档口被扣减了履约保证金的,须在5天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将停止合同,剩余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八)中标人合同到期退场或者终止合同时,最后一个月的营业款暂缓支付,等中标人顺利退场并支付完原材料费用和员工工资后,招标人退还剩余的营业款和保证金。
九、中标人清退和补充
(一)中标人发生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招标人将采取警告、处罚乃至终止合同等措施。对于违反合同的情况,招标人发出书面警告通知书一学期达到两次,或合作期内累计达到五次,仍拒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3年内不再接受其投标。
(二)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造成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涉嫌违法犯罪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1、中标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在合作场所从事宗教活动或未经批准举行非法集会、示威等活动的。
2、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受到公安、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由中标人的原因造成进餐者食物中毒,或在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
4、因档口的食品价格、数量、卫生和服务态度等引起学生罢餐、静坐、游行、师生联名投诉等群体性事件或在校园网上多次反映此类情况,影响恶劣的,以及虽然未发生群体性事件,但是影响了饭堂稳定或校园稳定的。
5、中标人的经营达不到食监部门的卫生安全标准或招标人的管理要求,由招标人责令整改,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6、在经营过程中,中标人使用的原材料(含易耗品)未经招标人统一下单采购或未经招标人批准而私自采购的。
7、中标人中标后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他人经营的。
8、中标人未经批准,在公共场所或新闻媒体发表有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后勤处”、“饮食中心”、‘学生饭堂’等事宜的。
9、中标人与师生或招标人管理人员发生冲突,或被师生多次投诉的。
10、中标人私自偷盗或转卖学校提供的生产设备、用具、炊具、原材料的。
11、中标人在经营中收取现金或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手段的。
12、中标人三次及以上拖欠供应商货款的。
13、不服从招标人的日常管理的。
(三)中标人退出后,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人评标时排名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也可以启动重新招标确定新的合作商。
十、其他
(一)招标人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书为无效标书: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
3、投标文书未按要求密封加盖公章的。
4、投标人不符合“合格的投标人”要求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与细则
评标小组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具体方法及流程如下:
一、接收投标文件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制作和交投标文件。
二、资格审查
投标人对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必须根据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响应进行。
(1)商务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将对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招标档口的要求等商务符合性进行审查。
(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①投标人不符合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或签署;
③评标小组认为投标文件未符合档口的要求的
④评标小组认为其它构成投标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通过了评审小组审查的投标为有效投标,并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价和比较。经评审小组审查,若某投标出现 “不通过”,则该投标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符 合 性 审 查 表
投标人:
序号 |
项目 |
审查结论 |
备 注 |
1 |
投标人符合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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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文件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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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符合档口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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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在报名表中对照档口要求进行陈述 |
4 |
是否填“愿意服从档口调整和经营项目的调整”中“愿意”一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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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它构成投标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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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合格。
2、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合格, 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3、在审查结论栏写上“合格”或“不合格”。
评委签名: 日期:2019年 月 日
三、开标、评标
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进行评分。根据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并根据档口伙食层次的安排和经评委综合讨论后决定。
四. 档口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内 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100分 |
1 |
市场需求、项目特色 |
项目匹配程度、品种种类、品种特色,以及市场需求 |
横向比较:优秀25-30,良好15-24,中等6-14,一般0-5分 |
30 |
2 |
经营思路(需合作商答辩) |
项目出品的优势、价格以及经营思路 |
横向比较:优秀25-30,良好15-24,中等6-14,一般0-5分 |
30 |
3 |
经营管理方案 |
管理制度、岗位安排和职责、员工培训、安全生产、质量监控制度、服务承诺、卫生承诺 |
横向比较:优秀25-30,良好15-24,中等6-14,一般0-5分 |
30 |
4 |
设备承诺 |
除了饮食中心提供的现有设备外,承诺自行购置特色风味项目所需的其他厨具设备和低值易耗品。 |
承诺得10分,不承诺得0分 |
10 |
五.评标规则
(一)每个投标人按照评委得分的平均分为该投标方的得分。
(二)有三家及以上报名的,以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方(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由评委组讨论决定顺序)。
(三)招标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申报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合作商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合作商资格,并将依次替补合作商,或重新启动新的招标。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特色档口报名表 页码
二、企业介绍 页码
三、资格证明文件 页码
四、项目的市场需求、项目特色等 页码
五、经营管理方案、人员配备等 页码
六、改造承诺、设备承诺、厨房用具投入等 页码
七、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 页码
特色档口报名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后勤处:
我方 (申请人名称),现参加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饭堂特色档口进行招商,并承诺以下信息真实、合法,接受招标人的审核。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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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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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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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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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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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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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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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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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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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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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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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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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服从档口调整和 经营项目的调整 |
愿意: (投标人必须手写“愿意”) |
经营项目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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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投入资金 |
(投标人必须手写“承诺投入改造和设备资金 万元”,需加上金额) |
注:1、带“*”为必须填写项。
2、必须填“愿意服从档口调整和经营项目的调整”中“愿意”一栏,否则为无效投标人
3、此表务必认真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名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公 章)
第五部分 合 同 格 式(样本,以实际签订为准)
北校区第三饭堂糖水档合作经营管理协议
甲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乙方:
为更好的服务师生,引进特色餐饮品种,经招标,乙方中标经营南校区第一饭堂一楼粉面档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发》、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卫生部颁发的《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公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场地和经营范围
本协议的经营场地是:
本协议经营范围是:
所有餐饮档口不得经营快餐、凉菜、烧腊(规定烧腊项目的除外)、西式汉堡包、有烟烧烤、酒吧、有毒有害食品、未经甲方批准的外购食品、以及超过现有的水电燃气等供应条件、经营条件和不符合食药监局要求的项目。在协议期内,乙方需改变或增加经营项目的,须报甲方批准。
二、合同期限
合作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上半年学期结束(一般为7月中旬)。
三、履约保证金、学生饭堂综合发展基金提取标准
(一)经营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定后五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经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3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全部合同期满,乙方无发生饮食卫生安全等事故并已全面履约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并已缴清所有应交款项的,经甲方实地验收合作物并确认乙方不需要向甲方作其它补偿,甲方将在合同期满2个月内将经营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额退给乙方。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未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或有任何未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应付款、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未付款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二)学生饭堂综合发展基金提取标准
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向甲方上缴学生饭堂综合发展基金标准为:按乙方每月总营业额的XX%上缴;卫生费每月XX元(大写人民币XX元整),寒暑假期间按照开业天数的比例收取。每月最后一天从乙方总营业额扣除。
(三)正常月份最低营业额是指每年3、4、5、6、9、10、11、12月应该达到的最低营业额X万,如果没有达到,也以最低营业额要求的数据为基数收取综合发展金。寒暑假经营不足月的,不受最低营业额要求限制,按照实际营业额乘以相应比例收取综合发展金。
四、经营模式
(一)采用合作模式
1、甲方委托饮食中心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监管内容包括:服务标准、原材料(含易耗品等)索证索票、卫生操作规范、审定菜品价格等。原材料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必须票证齐全,保障食品安全。
2、乙方对采购的物资必须建立台帐,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原材料随时进行检查。
3、乙方应及时结清货款,若乙方未及时支付供货商货款,甲方有权从乙方营业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支付给供货商,并给予书面警告。
4、乙方对档口的布局设计必须符合食药监局的规定,装修改造必须符合用电用水安全。甲方提供基本的水、电(用电量不得超负荷)(二)相关政策
1、档口的环境卫生清洁须由甲方安排清洁公司统一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派人洗碗,则根据洗碗量由甲乙双方协商费用。
2、档口经营所产生的燃气、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公共区域的水电根据营业时间和营业额由乙方进行分担。
4、校园卡刷卡手续费按照一卡通规定收取(目前为营业额的0.4%),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乙方的营业款结算,采取月结的方式,根据合同规定扣取对应的水电燃气和洗碗清洁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提取学生饭堂综合发展基金后,将营业款项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委托饮食中心代表甲方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
(二)按时依约将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场地移交时的水、电、燃气正常供应。
(二)负责配备IC卡售饭系统,并每月打印IC卡收入清单给乙方,每月向乙方结算一次。
(三)负责提供现有的厨房设备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保管使用。乙方不能擅自处理厨房设备清单上的设备,对不能继续使用的厨房设备需报甲方并由甲方统一报废。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合理使用厨房设备及设施,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并能正常使用。甲方对乙方擅自改变食堂功能区及拆改设施的行为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如乙方不按要求执行整改,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违约责任,并可视情况书面通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治安、卫生、消防等规章制度对乙方的生产安全、食品卫生、消防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安全卫生隐患有权向乙方开具《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乙方依此进行整改。如乙方拒不执行整改或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违约责任,并可视情节书面通知乙方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有权检查乙方人员“三证”,包括身份证、计生证、健康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对未取得上述证件的人员,甲方有权责令其离岗并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违约责任。
(六)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出品的价格、味道、份量、品种和服务态度进行评估,并及时反馈乙方,必要时对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采购进行检查,发现乙方有私自自行采购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警告和罚款,并可视情节书面通知乙方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按甲方指定的餐饮服务的模式和供应时间提供师生膳食,并保证出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及时听取师生反馈的意见。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提供各项服务,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经营场所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途,不得向第三方转包、分包或以任何方式转租食堂。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因此按规定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根据学校的需要,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大型活动的供餐工作,主动与甲方协商解决具体操作安排。
(三)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品种及定价必须经过甲方的审批。
(四)乙方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加工、经营区域内操作经营,对挤占公共区域、侵占其他合作商权益,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并要求予以纠正。
(五)乙方按照学校要求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营业时间,并遵守节假日、学校大型活动等甲方做出的临时性安排。寒暑假期间的供膳工作,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六)乙方必须文明经营、依法管理,自觉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并同时接受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乙方必须依时参加甲方或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检查、评比、会议等,乙方应接受甲方对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生产、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检查。
(七)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流程加工食品,自觉接受卫生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不得加工出售政府明令禁止的食物。因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或其它不合格的食品而引起食源性疾病传播或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八)乙方不得在档口内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危险物品及违禁品。
(九)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并负责场地的环保、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经营期间因上述问题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人员上访及其他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须保证甲方大楼环境的优雅、安静和卫生清洁,不得在餐厅内外进行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乐等影响餐厅环境及周边师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的活动。
(十一)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禁出现任何破坏校园秩序的行为。
(十二)乙方须自觉维护和保管好甲方设备、厨具、用具、食品原材料等,未经甲方同意,任何设备、厨具、食品原材料等不得拿走或借出。如有遗失或损失,照价赔偿。
(十三)乙方要爱护房产和设备、桌椅等财产,全权负责经营范围内的设备的保管,若丢失或损坏,需按价赔偿,否则将在营业额中扣减,并作出处罚;水、电、燃气、炉具等基础类设施设备的维修,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人为造成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由甲方提供的设备,单体单项维修价格超过500元的,由甲方支付,不超过的由乙方承担;整层饭堂合作的,原则上基础类设施设备的由乙方维护维修。
(十四)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添加设备,须书面报告征得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在合作结束或终止合同后必须保持装修原貌,不得进行破坏,凡是镶嵌在墙上和地板上的设施设备(包括炉具)不得搬离,归甲方所有,甲方不负责任何补偿。自行出资购置的可移动的设备及剩余物品等,在合作结束或终止合同后7天内搬离经营场所。
(十五)乙方自行购买的厨具、炊具、餐具须经过甲方审核后自行购买。甲方提供档口的公用的勺子和筷子;特色风味如需特殊餐具应由甲方批准后由乙方自行购买。
(十六)乙方必须使用校内刷卡系统收款。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发放各种形式的就餐券。不得采用现金和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其他支付手段进行交易。
(十七)乙方不得拖欠供应商货款,如供应商投诉拖欠货款的,甲方有权从每月的结算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减。
(十八)独立经营期间与他方发生的一切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独立经营期间将甲方的任何财产作担保、抵押、融资等。
(十九)合同期内,乙方应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等。发生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妥善解决,不得因此影响食堂的正常运作。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的正常生活秩序和教学秩序,乙方须承担相关责任。
(二十)乙方应自觉遵守用电、燃料、消防、防止食品中毒等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人员伤亡或造成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将员工健康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提交甲方,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十一)乙方必须为员工购买相关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十二)乙方须亲自或指定负责人全天在岗对所合作的档口进行管理,并负责从业人员的生产安全、卫生安全、服务等的教育培训,并接受甲方的指导和培训。
(二十三)乙方员工须统一穿戴甲方配发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围裙、工作牌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四)合同到期或因合作商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聘请的员工由乙方自行处理,任何劳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二十五)凡是档口被扣减了履约保证金的,须在5天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将停止合同,剩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十六)对于本条约定的消防、食品安全和人身损害责任以及财产损失责任,乙方承诺全部承担,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行政罚款、罚金、甲方为处理事务发生的律师费、公证费和相关费用等。
(二十七)合同到期退场或者终止合同时,甲方暂缓支付最后一个月的营业款,等乙方顺利退场并支付完原材料费用和员工工资后,甲方退还剩余的营业款和保证金。
八、协议终止和补充
(一)甲方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发生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将采取警告、处罚乃至终止合同等措施。对于违反合同的情况,甲方发出的书面警告通知书一学期达到两次,或合作期内累计达到五次,仍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年内不再接受乙方投标。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涉嫌违法犯罪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1、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在合作场所从事宗教活动或未经批准举行非法集会、示威等活动的。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受到公安、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由乙方的原因造成进餐者食物中毒,或在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
4、因档口的食品价格、数量、卫生和服务态度等引起学生罢餐、静坐、游行、师生联名投诉等群体性事件或在校园网上多次反映此类情况,影响恶劣的,以及虽然未发生群体性事件,但是影响了饭堂稳定或校园稳定的。
5、乙方的经营达不到食监部门的卫生安全标准或甲方的管理要求,由甲方责令整改,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6、在经营过程中,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含易耗品)未经甲方统一下单采购或未经甲方批准,而由乙方私自采购的。
7、乙方中标后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他人经营的。
8、乙方未经批准,在公共场所或新闻媒体发表有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后勤处”、“饮食中心”、‘学生饭堂’等事宜的。
9、乙方与师生或甲方管理人员发生冲突,或被师生投诉3次以上的。
10、乙方私自偷盗或转卖学校提供的生产设备、用具、炊具、原材料的。
11、乙方在经营中收取现金或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手段的。
12、乙方三次及以上拖欠供应商货款的。
13、不服从甲方日常管理的。
(三)乙方退出后,甲方有权根据投标人评标时排名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也可以启动重新招标确定新的合作商。
九、本合同附件及甲方发出的与食堂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通知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十、合同期内双方因经营发生争议的,应平等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